我是一個容易把錢花光的孩子,而且總在不知不覺間就沒了。
雖然計了帳,但該消失的錢還是會消失。
就像梅子炸豬排、握壽司之類偷偷吃的東西,也是消失在馬桶裡,一樣的道理。

在我極力抗拒的物慾中,最難消滅的就是香水。
衣服可以安慰自己,衣櫃放不下,
化妝品可以安慰自己,所有的色系都有了且這輩子都用不完,
但只有香水,很難找到理由說服自己,
小小一罐不佔空間,整天聞到心情就會變好,精美外殼讓人開心。

可以帶給人感覺的東西,比真實的東西更吸引我,
譬如文字、音樂,或是香水。
而當網路可以滿足我前兩者的需求,剩下的就是香水。
盡管我嗅覺之差,我仍沉迷在分辨香調以及香味帶來的幻覺中。

當晃去百貨公司的香水櫃時,
雖然Marc Jacobs的小雛菊俗氣的讓人傷心,
但當店員偷偷拿出LOEWE甜心飛吻覺得適合我,(實際上已經不在櫃上)
我整個人高興得要命。
那代表別人也覺得那個香味適合我。(實際上我也很喜歡那罐)

我在別人眼中的樣子,是我喜歡的樣子,這感覺再好不過。
雖然只是一罐香水。縱然那只是感覺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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