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周圍總有許多不受歡迎的,別人的,男朋友/女朋友。

最經常的狀況是「緊迫盯人」型,因為他們總是擔心另一半逃出自己的手掌心,三不五時採取連環奪命摳,或者小鳥依人無時不隨伴在側。這類型的男朋友/女朋友惹人厭的地方在於掃興,經常酒酣耳熟之際,友人便要匆匆離席。或者是聚會場合,那位男朋友/女朋友就在一旁掛著晚娘臉孔,吃什麼喝什麼也都要另一半張羅,稍不遂其意就大聲斥責,最後這個聚會也就不歡而散。

第二種狀況伴隨著第一種狀況而來,大概就是,平常蠻有主見的朋友,只要他的男朋友/女朋友在場,就會變得違違喏喏,講什麼話都要先看過男朋友/女朋友的眼色才能繼續。這時候,朋友彷彿只是一個假人,再也不是我們認識的那個人。

第三種狀況是隨著症狀的加重而情況越劇,此時朋友的一切言行舉止都伴隨著男朋友/女朋友的影子。「我男朋友/女朋友說...。」彷彿變成了發語詞,充斥著每個對話的開頭;一切行為舉止以男朋友/女朋友為最高準則。這時候,我們的朋友消失了,變成了那些男朋友/女朋友的分身,再也沒有自己的思想跟自由。

從此以後,我們再也不會找這位朋友出來聚會,甚至也不太找他說話。只有知道,他跟那位男朋友/女朋友分手了,同時沒有新的男朋友/女朋友,我們才會安心的找他,並且在他面前大談對前一任男朋友/女朋友的厭惡。這時候,他也會幽幽的的吐出那些,那些男朋友/女朋友當時有多討厭我們這些酒肉朋友,以致於要以這樣的方式斷絕我們的往來...。

所以,讓妳的男人不受歡迎非常容易,但這樣妳又得到了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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